當一段婚姻走向破碎的時候
提告,又能帶來什麼幫助呢?
當一段婚姻出現出軌的不忠情形時
也代表這一段婚姻的兩個人都有問題
所以沒有誰是真的對的?或是誰是真的錯的?
所以說,如果要用法律來強迫兩個不相愛的人
彼此對對方負責,這將會是一種折磨,懂嗎
所以我覺得,法律是沒辦法界定婚姻的對錯
而且在兩人出軌外的第三人,都不是原罪
而最該懲罰的應該是出軌的那個人,懂嗎
所以說,如果要用法律來強制懲罰出軌的人
而最簡單的作法,就是只要是出軌的那個人
一旦出軌後被配偶提告離婚,就判決淨身出戶
這樣才會對元配有真正的保護作用,懂嗎
而我就分享最正確對婚姻出軌的法律判決懲罰
來提供給台灣政府的司法官們好好做參考囉
一段出軌的婚姻法律判決,只要是出軌的那個人,都一律判決淨身出戶,才能保護元配,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