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營利賺錢
當然,對企業來說,勞工每週工作天數愈多天
對公司的所有營運成本來計算就會愈划算
但如果以勞工的立場來說
勞工如果都可以不上班就可以有薪水可以領
勞工當然最嚮往的就是這樣的生活
所以說,企業跟勞工的工作立場剛好是相反的
更所以說,周休三日或週休四日以上
當然,以勞工的立場來看會非常樂見其成
但以企業的立場來說,對營運的成本就划不來
所以說,如果要在這兩個立場之間取得平衡
就更應該將工作的薪資採取時薪制會比較好
也就是說,本來一個月的工資可以領十萬元
換算為週休二日,十萬元 ÷ 22天 ÷ 8小時
也就是代表這個員工的時薪大約為569元
如果這個員工想要工作天數是周休三日
也只是569元 x (30天-3天x4週) x 8小時
就代表每月的月薪資變成81936元,懂嗎
所以說,用時薪制來制定勞工的工作時間
對企業有利,也可以讓勞工滿意,都雙贏
所以我覺得用時薪制做為薪資換算會更好
這樣也就不用委屈企業每週要被強制放假
也不需要強迫勞工每周都要工作那麼多天
採取時薪制,勞工與企業的立場皆為贏家
當然,我就只提供我的看法給每個人參考
至於企業要如何營運,我都不會去干涉的
但跟勞工有關的立場我就會主動維護,懂嗎
而我就分享我的簡單想法給每個企業參考囉
企業給勞工的薪資如果採取時薪制,對企業與勞工的立場來說都是有利的,皆為雙贏,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