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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4日 星期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55條,請重新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55條,請重新下載!


第255條

台灣地區女生想要有孩子,卻無法受孕,需有中國國內或全世界各國合法非同性婚姻關係的男生配偶,經雙方都同意後,可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生育孩子;無中國國內或全世界各國合法非同性婚姻關係的男生配偶的女生,不可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生育孩子;單身女子若想要有孩子,可透過領養方式領養他人孩子。


P.S.「20231004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45條至第248條,請重新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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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條

台灣地區無父母、無親人撫養的孤兒孩子,天子收養,皆可自稱為天子義子。


第246條

台灣地區收留孤兒孩子的孤兒院、育幼院,撫養照顧孤兒孩子的所有運作費用,由台灣地區國庫全額負擔,所有人身分為人民身分,不屬於公務員身分。


第247條

台灣地區無家可歸的乞丐、流浪漢,若有意願前往台灣政府安置的收容所生活,所有運作費用由台灣地區國庫負擔,需過團體生活,身分為人民身分。


第248條

台灣地區廢棄的學校、住所、建築場所,改置為孤兒院、育幼院或收容所,提供給需照顧的孤兒孩子、乞丐、流浪漢使用,運作費用由台灣地區國庫負擔。


P.S.「20231004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2023年9月25日 星期一

真的想要孩子,領養就好,不要為了自己私慾,生孩子又不疼,一開始不要堅持生不就好了!

沒爸媽的孩子那麼多

幹嘛鼓勵不愛孩子的人生孩子?

且年紀愈大的女生生孩子愈有風險

女生有危險,寶寶也容易有健康問題

所以真的想要孩子,就領養就好

不要為了自己私慾,生孩子又不疼他

那就一開始不要堅持生孩子不就好了!

總之,想法要遠一點,不要短視近利!


2023年9月7日 星期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刑法」新增第六十七、六十八章與第101條、102條,請重新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刑法」新增第六十七、六十八章與第101條、102條,請重新下載!


第六十七章 滅絕人性罪


第101條

對人類安樂死的人,同故意殺人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第六十八章 買賣生子罪


第102條

生孩子透過代理孕母的所有關係人,處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P.S.「20230907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刑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01條,請重新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01條,請重新下載!


第201條

禁止對人類安樂死、禁止生孩子透過代理孕母。


P.S.「20230907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看到這新聞,不吐不快!想要有孩子,可以領養!真的想要死,可以自殺!我最簡單的回答!

看到這新聞,不吐不快!

想要有孩子,可以領養

真的想要死,可以自殺

想藉他人做不負責行為

極度自私的人無法理解

這就是我最簡單的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刑法」新增第六十六章與第100條,請重新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刑法」新增第六十六章與第100條,請重新下載!


第六十六章 殘殺新生命罪


第100條

女生墮胎無滿足憲法規定條件下墮胎,協助墮胎的醫師、關係人與孩子爸媽以故意殺人罪處理,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P.S.「20230907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刑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00條,請重新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00條,請重新下載!


第200條

上天有好生之德,女生墮胎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 孩子身體發育具有重大殘缺,孩子爸媽都同意後,可墮胎。

2. 孩子爸媽兩人總資產未超過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且孩子爸媽的雙方父母或雙方監護人都同意後,可墮胎。

3. 女方是被強暴後懷孕,經過女方父母或女方監護人同意後,可墮胎。


P.S.「20230907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2023年9月4日 星期一

這時代,大人不讀書,老人更是連書都不碰,這種垃圾卻幻想自己能當官,真是愈看愈悲哀!

這時代,大人會要求小孩讀書

結果大人自己都不讀書

老人更是連書都不碰

這種垃圾卻幻想自己能當官

像台灣政治,全都是低能兒

美國政治也一樣都是低能兒

就不能有像樣的人來當官嗎?

真是愈看愈悲哀!


2023年8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