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75條,請重新下載!
「
第275條
台灣地區各行各業有需要勞工24小時工作的組織團體,可分成固定四班制,凌晨1點到上午9點,早上7點到下午15點,中午13點到晚上21點,晚上19點到凌晨3點,兩班過渡時間可交接工作,即可滿足每天八小時工作不加班。
」
P.S.「20231006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