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45條與修正官員考試徵選年齡資格,請重新下載!
「
第345條
台灣地區所有官員考試徵選資格,滿一十七歲的全世界所有人皆可報考徵選。
」
「修正官員考試徵選年齡資格」說明如下:
如果年紀大的人都不肯認真讀書,那就讓年紀輕的學生來組更年輕健康的台灣政府!
P.S.「20231021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