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時數以46小時為上限,但是在檯面下每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的例子俯拾即是。2016年台灣年工時在世界排名第6,位居日本之上。
當父母的工時長,孩子們也只好長時間待在學校和補習班,父母下班接孩子回到家,一邊回上司傳來的LINE,一邊督促孩子寫功課,就這樣,一天又過去了。
工業革命之後近兩個世紀以來,世界的勞工們前仆後繼,喊破了喉嚨只為了提醒社會他們不是成本數字,而是一個個的人。而在台灣,人們的臉龐又開始模糊,化作一個個不合理的加班時數。
在社會上有少數人何其有幸,他們對工作有超常的熱情和能力,自發性地想以工作為生活主軸,這當然沒有人應該阻止,但是以「勤勉」之名,把不健康的工作生活平衡當作「職業道德」套用在大多數人身上,說穿了,不過是資方想壓低成本的好聽藉口罷了。
除了職業道德之外,資方還有很多好用的藉口,比方說產業會出走,經濟會停滯,人會越來越懶,文明會萬劫不復等等。
如果我們回頭看看歷史,就會發現很多困境,前人都走過了,很多藉口都被說了又被揭穿,很多領悟都已經被領悟過,眼前的爭論其實也都已經爭論了很久很久,至今沒有人能給出一個斬釘截鐵的答案。
日前何佩珊副秘書長以「左派幼稚病」一詞來批評台灣勞團訴求,似乎不知道這是俄共領袖列寧用來批評共產黨內部支派的用詞,體現出現在台灣中堅一代在歷史認知上的倒錯。
同樣的,現在不少台灣人只要一見勞團抗爭就很不安,仿佛勞權的提升很快速又不可逆,會讓產業大受打擊。這時如果回頭看看勞權發展進一步退三步的歷史,就會知道對抗爭的進程真的不需如此樂觀。
瞭解這部歷史的前半部,也許並不能告訴我們下一步要怎麼走,但至少能幫助我們更清楚掌握自己現在的位置,並決定在翻開下一頁時,要採取什麼樣的立場和姿態。』
一段「人、時間與勞動」的簡史──勞動權走過的漫漫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