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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勞工局,昨天12/5,公司只以單方面解聘通知書給我,且經過與公司的勞資談判後,並未互相達成協議,而勞方我也未簽名任何離職單,今日仍可進出公司,但公司卻將所有刷卡、電腦權限都已經註銷掉!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我的勞工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