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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訊實業公司(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五路六號5樓,管理部)制定的工作守則,第35頁有關E4約談單與對收到三張約談單公司的處理方式說明(請參考附件1),其中E4-2c若收到三張改善項目後三天員工須自請離職,違反勞基法第 71 條,請勞工局對盟訊實業公司進行懲處與限期改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