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訊實業關鍵人物介紹,我本人蘇冠宇Gary、直屬主管黃士哲David、二階主管洪祥益Ian、研發處長葉時增Jordan、人事專員Angel、廣州硬體部門工程師Wells;請參考附件1到附件10;我主要想表達,盟訊實業RP-RF部門主管黃士哲與洪祥益的RF專業知識不足,且經由我手邊硬碟所擁有的資料,可足夠證明他們完全不適任,且從八月至今一直處處霸凌我,但公司卻在12/5單方面以莫須有的誣陷將我解僱,明顯違反勞基法第二章勞動契約的法令,請問政府可以協助我什麼呢?難道我只能向新北市土城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控告盟訊實業公司違法解僱,並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訟」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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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J181211-4222
案件查詢碼:HQu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