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過去在學生時代有在外面租房子生活過
對於一個月的生活開銷,我知道真的是很多的
如果生活消費還多了一個太太跟兩個孩子的話
先最簡單計算現在台灣生活最基本的飲食消費
四個人若只算一天三餐皆只有消費300元的話
一個月就需300元 x 30天 x 4人 = 3萬6千元
所以對於現在一個小家庭的經濟壓力是很大的
雖然這篇新聞的主人翁,每月的薪資有九萬元
不過確實,這兩小夫妻的花費也真的是太多了
我可以理解有養孩子,所以要買車帶孩子出遊
我也可以理解有太太,所以要讓她過幸福生活
但是如果夫妻兩人對有家庭的用錢觀念無所知
這樣可以預測未來的生活,就會為錢一直吵架
而且不管每月有多少薪資的收入,都會不夠花
所以夫妻兩人要對家庭生活有一定的用錢概念
且有孩子前的一些娛樂與消費習慣,該省就省
而孩子出生後的家庭旅遊,也不一定要花大錢
可以多去附近公園玩、看看免費展覽都很不錯
而且這樣子也可以讓孩子學習如何節儉過生活
所以說,最重要的結論是,夫妻兩人要有共識
而一個月有多少的薪資收入,就過多少的生活
如果日子總是過著入不敷出、互相責備的生活
這樣的婚姻要維持下去也是很難持久的,懂嗎
更所以說,不管家庭生活消費是由誰來主導的
最重要的重點是夫妻兩人要好好溝通如何用錢
千萬不要為了一點金錢來傷了彼此深厚的感情
而為這些理由吵架就真的會得不償失了,懂嗎
我就分享我讀後的感想與價值觀給大家參考囉
婚後有孩子的生活,夫妻兩人要常常溝通彼此用錢的觀念,這樣的婚姻才能維持長久,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