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張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的罰單其實是民眾向警方檢舉的,高雄市林園警分局交通組人員透過行車紀錄器影像判斷,認為李姓騎士當天行經大寮區鳳林四路時確實只用單手騎車,屬於危險的騎車方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開罰6000元到2萬4000元不等的罰鍰。
事實上,2016年台北也有一名機車騎士在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地下室時,同樣因為手插口袋騎車挨罰,罰鍰金額也是1萬2000元。雖然有網友認為只是天冷縮手手就罰1萬2000元有點誇張,但也有不少人認同警方的做法,「這樣子騎車萬一前面有突發狀況會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去或是僅靠單手煞車,基本上就是『犁田』了。」』
插口袋單手騎車吃1.2萬罰單 「闖紅燈卻只罰1800」引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