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爺爺1/9在彰化過世,而他的親人住在台北,也都趕在當天前往彰化處理爺爺去世事情,不過因為爺爺在救護車上過世,醫院不願意開死亡證明書,並叫我們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我們也在1/9晚間10點半左右在彰化溪湖埔東派出所報案,但警員沒有開立報案三聯單給我們,而且1/10答應我們會請衛生所打給我們,也沒有;後來,我們在1/10上午親自前往旭光路166號的西北區衛生所,而接洽的李旻樺醫師卻也回報他無法接受沒有任何證明的狀況下,他不同意讓法醫去幫我們驗爺爺的屍體,後來經過一波三折的激烈討論後,我答應幫他向政府陳情,以及提供爺爺的台大病診資料給他,李旻樺醫師才不情願的同意幫我們約法醫去驗屍,而在下午也順利開設死亡證明書給我們!
而1/10晚間我們才將爺爺遺體運回台北,但昨日1/11我去台大醫院申請爺爺的病歷資料,六日,台大醫院也不給人申請,我最快也要等到星期一才可以申請病歷資料,那請問如果我沒有跟李旻樺醫師做我的人格保證,是否到了下周,我爺爺因為拿不到死亡證明書,仍是無法祭拜,也無法運至台北,那請問身為家屬的我們該怎麼辦嗎?
因為我答應幫李旻樺醫師向總統府陳情,想請問,如果在這樣狀況下的申請死亡證明書,可否請政府多多幫忙與通融,並更加協助各單位快速進行死亡證明書的申請,也避免這樣的過程中,醫生因為怕被家屬告的風險,也請多多關照第一線的警醫人員,謝謝!
下方連結有包含李旻樺醫師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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