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台灣政府有一大群恐龍法官
還有一大群枉法的官員跟公務員
所以又讓我增加定讞規則,如下
「
37. 從2023/5/26始台灣政府具有審判職務與定罪懲罰的「官員、廣義的公務員、人民法官、人民大法官」,故意為重大刑案的死刑犯逃脫死刑令定罪,與故意不執行死刑犯死刑令的人,即代表台灣人民有多數人民認為這罪犯應判死刑而不判死刑,故意以其他定罪方式為其逃脫死刑令的人,以及已判死刑令的罪犯,故意不在三個月內執行死刑令的人,更追溯這七年期間內,即從2016/5/26至今故意不判死刑、不執行死刑犯死刑令的人都直接天子定讞
」
總之,故意不判死刑與不執法的人
我都直接將這些人打入地獄,懂嗎
總之,該判死刑就要判死刑,懂嗎
死刑令必須執行時也要執行,懂嗎
這些人可稱為故意犯給全世界知道
P.S. 「20230526_天子定讞令」在以下兩個連結都能下載
1. https://www.dropbox.com/sh/uhsmwjotz5nncgz/AADyQ03eNa-_sebQhXYyvUOOa?dl=0
2. https://www.dropbox.com/sh/aura648lufsfcw4/AADqa3-M8eNT7eLMLqy72Y6Ba?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