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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2日 星期日

憲法刑法是相互呼應,只要有違背憲法公序良俗定義,犯罪人民就可剝奪言論自由權利,懂嗎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

「1.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其中第3點與憲法公序良俗相呼應

所以只要有違背憲法公序良俗定義

犯罪的人民就可剝奪言論自由權利

所以這新聞中的判決不違憲,懂嗎

總之,這都跟公序良俗有關,懂嗎

憲法刑法是相互呼應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