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我來解釋我被台灣科技業資方開除的真正原因
1. 英華達,我自己辭職,原因:前女友離開,心情低落、做不下去
2. 旭譜,功高震主,被逼走,且是家族企業,會罵人、超級不尊重人
3. 精聯,功勞過大,但主管無知無能,完全不懂得我的所有貢獻,被逼走
4. 華冠,我極度厲害,主管栽贓我畫錯電路,被逼走
5. 智動全球,主管用詐術詐騙我來工作,從深圳回台灣後,逼走我
6. 盟訊實業,主管霸凌我又串謀法官、律師、檢察官判我敗訴,懂嗎
總之,我在此作出天子判決,判決在我人生經歷中所有欺負我的主管、同事
全部下18層地獄,且永世不得超生,並受盡千刀萬剮、天雷地火酷刑,懂嗎
我就說明惡人一定有惡報敢欺負天子天理不容老天爺也會發怒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