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這個時代,已經有天網跟電磁波追蹤技術
所以說,即使受刑人與假釋犯可以返家生活
也仍然可以透過天網或電磁波來追蹤這些人的行蹤
所以說,警察也不需要每天都要這些人親自來警局
只要透過自動追蹤程式設定24hr追蹤這些人就可以
所以說,透過自動追蹤程式加天網可以做到許多事
所以就不需要透過傳統人工追蹤來追蹤這些人行蹤
而再來我要說的就是,今後開槍,只要沒有打死人
或者,擊斃歹徒時有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正當防衛
那麼,只要有人提告警察開槍,人民法官直接駁回
沒有被開槍打死人的人,自行負責後續治療,懂嗎
警察開槍不可能無理由隨意開槍,所以提告無理由
所以只要有人提告警察開槍,在這兩個開槍條件下
人民法官可以直接將提告以無理由直接駁回,懂嗎
總之,警察開槍一定是受到威脅或頑固反抗才開槍
所以這時代警察開槍,不可能無理由亂開槍,懂嗎
我也知道過去時代,有警察假公濟私亂開槍來報仇
所以我才說只要沒打死人,或死人有畫面可以證明
在這兩個情況下,人民法官就直接駁回提告,懂嗎
非這兩個情況下,人民提告開槍就屬有問題,懂嗎
這時候,就要將警察送到人民法院接受審判,懂嗎
我就說明警察開槍不被告的兩個條件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