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走廊到廁所,醫院清潔人員要不時巡查打掃,早上六點來上班,下午五點才下班。高雄市政府勞動檢查發現,有多位清潔人員加班只能補休,還有人連上12天沒休假。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李煥熏提到發現的問題包括:「加班費給付不足、連續出勤達到12天、沒有七休一的情形,以及國定假日加班費給付不足這些情況。」
因應勞基法新制上路,高雄市政府上午特別先到公立醫療院所勞檢,外包廠商卻連以前的規定都沒遵守,而新法重點的輪班間隔至少11小時,醫院和附設護理之家都沒違規,但護理之家照顧服務員,每天常態排班12小時,加班時數逼近上限,有違規風險。』
『根據新規,雇主經工會同意,可以彈性將加班時數放寬到54小時,不過護理之家認為目前人力還夠,不打算實施。勞工局也表示會加強追蹤,以免公營單位違規。』
勞基法新制上路 高市逮連上12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