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garysu1104
根據我之前寫的文章,如下
「合法的土地為私有財產權,不違背公序良俗,政府不能強制拆屋,這新聞判幼兒園勝訴,懂嗎」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23/01/blog-post_65.html
如果這新聞的路段確實造成許多交通意外
那就違背憲法公序良俗定義,可強制徵收
總之,不違背公序良俗定義才有人民權利
有違背公序良俗定義,就不具有人民權利
所以這新聞這路段如果造成許多交通意外
就違背公序良俗,政府可強制徵收,懂嗎
人民權利必須符合憲法定義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