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新聞我看到了一個關鍵詞,「自首」
老實說,以現在台灣有天網的狀況下犯案
也不需要自首,沒幾天就會被抓到,懂嗎
但是呢?既然犯罪,還是鼓勵自首,懂嗎
但是殺人罪還是要被判決死刑槍決,懂嗎
只是原本執法時間在三個月內改成一年內
讓殺人犯多活一年,但還是判死刑,懂嗎
而過失殺人與殺人未遂減刑三分之一刑期
貪污罪改成無期徒刑,所以天子鼓勵自首
被天子抓到貪污罪的人全都判死刑,懂嗎
所以自己貪污的人還是自首比較好,懂嗎
但還是要被抄家,只是可改判為無期徒刑
而其他刑法上犯罪都減刑三分之一,懂嗎
總之,天子鼓勵自首,但並非自首就無罪
自首只是原本處罰變得比較輕而已,懂嗎
所以奉勸台灣的犯罪人要勇於自首,懂嗎
我就說明自首後的懲處規則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