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舊朝法官、檢察官、檢察長還有不沿用的官員怎麼辦?
台灣政府只要將他們的薪資都算到5/20就可以了,懂嗎
不過,我知道公務員的薪資都會提前一個月就給了
所以說,多給的就算了,下個月都不用再給他們薪水就好了
讓這些舊朝的劣官面對被開除的現實,也是應該要做的事情
所以說,下個月的薪資都不用再發給這些舊朝的劣官,懂嗎
都直接被人民皇帝完全開除,更沒有任何申訴的機會,懂嗎
我就簡單說明怎麼開除這些劣官的方式給全世界人民參考囉
被開除的舊朝法官、檢察官、檢察長還有不沿用的官員,薪資都不要再發給他們就好了,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