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已經反映出非常重大的利益勾結結構
所以監察院已經可以派人進去調查這些官員
然後,因為官員必須與商人有極清楚的界線
所以未來想接政府標案的所有公司
除了有資本額與公司員工人數的限制以外
而接案公司的領導層與管理層的五等親內
皆不能曾任職任何公務機關的官員職,懂嗎
而現在接政府標案的公司內部如果已經違規
台灣政府也必須立即中止這些標案的合約
且台灣政府也全部都毀約不付款,懂嗎
並且將相關公務機關官員全移送監察院調查
如果官員有任何貪汙與不法利益勾結行為
皆重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不得假釋,懂嗎
我就分享正確的懲罰規則給台灣政府參考囉
接政府標案的公司領導層與管理層的五等親內,皆不能曾經有擔任過公務機關的官員職,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