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挺同婚團體是目前媒體運作下的寵兒,我只是覺得他們提出的立場,有部分理由挺有趣的,「同志傾向是天生的」!說真的,我覺得任何行為,若都可以解釋成「天生」的,那就沒有所謂的偏差行為了,所以等到「同志婚姻」可以合法後,接著「戀童的」、「師生戀的」、「爺孫戀的」...還有超多等等的,都可以說成自己的感情傾向是天生的,哈!那就真的沒有所謂的偏見了!同樣的,我不反對同志彼此相戀,但我覺得若要把「同志婚姻合法」,硬扯上「婚姻平權」的理念,那根本就是強詞奪理、十分霸道的行為而已,當然這樣的思想,我個人就很難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