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這十多年來台灣各大學抄襲論文不斷
所以從今日開始,只要畢業學生向監察院告發自己論文是抄襲的
並告發自己當時的舊朝老師是誰,這些畢業學生不罰不追究不公開
但被告發的舊朝老師,如果是領國庫薪資的舊朝大專院校老師
一律追討20年薪資,並且同陳明通一樣坐牢12年徒刑
但是如果這些舊朝老師願意向監察院自首自己犯下偽造文書罪
只需追討10年薪資,不需坐牢,懂嗎?懲罰規則就這麼簡單,懂嗎
所以說,希望各位畢業學生勇於檢舉自己當時犯罪的老師,懂嗎
否則,如果嚴格徹查下去,查到誰是偽造文書的畢業學生與老師
老師一律追討20年薪資,並且坐牢12年徒刑
畢業學生一律罰款1200萬元台幣,並且坐牢7年徒刑,懂嗎
所以我希望每位師生勇於自己自首犯罪,懂嗎
我就說明抄襲論文的懲處規則給全世界參考囉
抄襲論文的懲處規則,老師追討20年薪資,坐牢12年,畢業學生罰款1200萬元,坐牢7年,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