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之前的文章,如下
1. 我覺得登山客跟玩水者極自私,做事情只有考慮到自己愉快而已,這種人遇害是自找的,懂嗎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22/07/blog-post_649.html
2. 今後登山的人都要透過天網追蹤,用電磁波追蹤行蹤,以避免這些人失蹤後救援極困難,懂嗎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22/08/blog-post_87.html
今後為了避免登山客會有危險
每個登山客除了要登記預備登山以外
還要繳納300萬元預備救援費,懂嗎
也就是沒有300萬元不准登山,懂嗎
可以跟親友借錢,就是要有300萬元
總之,救援費用全都從這300萬元扣繳
納稅錢不會拿來救自私自利的人,懂嗎
我就說明登山自備救援金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