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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巡邏時本來就可以只騎機車不用開車
所以說,以這篇新聞中女警的肇事行為
就應該要這位女警自己付錢賠償才對,懂嗎
納稅錢不是用來賠償公務員的個人錯誤行為
不能拿納稅錢賠償,全部費用都由女警負擔
這才是正確必須負責任的公務員行為,懂嗎
我就簡單判斷誰該負責賠償給全世界參考囉
公務員個人錯誤行為發生的賠償責任,都要由公務員自己賠償才對,不能拿納稅錢賠償,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