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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學校的言行舉止有偏差的行為
老師可以將事實轉達給學生家長知道
由學生家長來管教自己孩子比較恰當
所以說,不管學生的偏差有什麼理由
老師都不該濫用權力懲罰學生,懂嗎
這更是保護學生該有的受教權,懂嗎
我就簡單說明受教權給全世界參考囉
不管學生在學校有什麼偏差行為,老師都不該濫用權力懲罰學生,這就是學生的受教權,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