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您好
可參考這整個事件,所有相關政府部門的回應
1.
向台灣各公家機關的陳情
http://bit.ly/2SGFViw
2.
台灣公家機關的回覆與反應,大家都會認同嗎
http://bit.ly/2SKfjgn
在勞工(蘇冠宇)可提供完整資料的狀況下,勞工局依然無法對公司(盟訊實業)進行懲處,並還勞工(蘇冠宇)一個公道?
因此,是否我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
->
勞工局根本沒有存在的意義?
所以是否可將各縣市單位的勞工局裁撤掉呢?
如果對勞工有幫助,勞工局有存在的意義?
但是,若沒有幫助呢?那勞工局有存在的意義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