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一再推卸責任不肯把通聯記錄含錄音檔
拿給恩恩的爸爸媽媽,難道是要等到天子定罪嗎
天子沒有把這些害死恩恩的公務員全部抓去坐牢
已經是非常仁至義盡又非常仁慈的做法了,懂嗎
所以說,兩個選項給台灣政府當初的公務員選擇
一個選擇是以無知無能推責罪去監獄裡坐牢30年
還是要給恩恩的家屬公開當初是哪些人推卸責任
況且,公務員因公辦事沒有個人個資隱私的問題
全部公務員因公辦事都必須完全公開處理人是誰
所以這些害人不淺的公務員都要曉得自己害死人
如果都不肯認罪,那就由天子定罪去坐牢,懂嗎
所以說,我給這些人的選項已經非常清楚,懂嗎
要去坐牢還是要給家屬完整的錄音檔,自己選擇
如果想去坐牢,天子非常樂見有這樣結果,懂嗎
我就簡單說明我的懲處方式給全世界人民參考囉
請台灣政府把當初害死恩恩的公務員的通聯記錄含錄音檔給家屬,否則都去監獄裡坐牢,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