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件的審判與改革方式
我希望黃國昌可以組織司法院長團隊
任何案件都可以由地方法院提告後一直不斷重複審判
但司法院長最後一定要親自簽名蓋章以示負責
判決書可以給自己信任的團隊人員來過目每個判決書
但最後的簽名一定要由司法院長親自簽名蓋章來代表負責
且司法院長有最後判決定讞權,可決定是否不得再給提告
如果司法院長有碰到非常難以明辨是非的案件
可轉為向天子遞御狀,天子有天眼可以直接判決,懂嗎
所以說,我是希望向天子告御狀的情況可以盡量減少
最後的人間判決制度,司法院還是要能夠自己獨立審判
不過,天子在人間建立制度的時候,可多多請問都沒關係
40年後天子離世後就要能夠獨立審判人間任何司法案件
所以說,黃國昌的肩膀要承擔的責任是非常大的,懂嗎
天子希望我沒有看錯人,黃國昌應該是可以勝任的,懂嗎
我就簡單說明我對司法院的遠景期待給全世界人民參考囉
請黃國昌組織司法院長團隊,任何案件都要親自簽名蓋章以示負責,更擁有最後定讞權,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