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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已經說過了,台灣政府的官員與公務員
如果上班時候使用公務電腦做自己私人的事情
包含上PTT或各大論壇、看臉書、IG、看影片...等等私人行為
全部都直接開除,懂嗎?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申訴的空間
都直接全部開除,並且公務員被開除後沒有任何遣散費
全部都直接滾回家,懂嗎?完全禁止這種私人行為,懂嗎
我就簡單說明我對私人行為直接開除懲罰給全世界參考囉
台灣政府的官員與公務員上班時候做自己私人事情,全部都直接開除且沒有任何遣散費,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