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根據我之前寫的跟房價相關的所有文章來做
那明年1/1被定讞的台灣人民就會超級多,懂嗎
不過,利慾薰心就是指這些貪婪垃圾都沒有良心
所以即使我再訂更多懲罰,這些人還是死不悔改
就算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也不肯悔改
所以說呢?那這樣做就沒有解決年輕人無房問題
所以乾脆就這麼做決定,只要有結婚有家庭的人
沒有買過房且名下無房的人,只要買30年以上房
買房都只需負擔一成費用,剩下政府負擔,懂嗎
總之,這是鼓勵年輕人踴躍交友踴躍結婚,懂嗎
也能同時保障賣房人的資產不被強制沒收,懂嗎
但最終還是希望人心不要過度貪婪才是最佳上策
總之,希望這方法可以解決年輕人無房問題就好
這政策也能夠同時舒緩年輕人的經濟壓力,懂嗎
舊朝政府無能全民買單賠給年輕人給全世界知道
P.S. 當然,1/1跟房價相關的定讞都全取消,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