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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給不起訴的理由是正確的,懂嗎
正確應該要告陳時中、吳秀梅兩位貪官
瀆職罪、串謀勾結外敵罪、貪污罪才對
然後向檢方提出對被告處以極刑的訴求
當然,也就是判這兩個貪官死刑,懂嗎
總之,舊朝有一堆貪官要判死刑,懂嗎
這才是正確提告內容,不要告錯,懂嗎
被給不起訴處分有點可惜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