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33條至第335條,請重新下載!
「
第333條
台灣地區各區域醫院、診所、藥局總數量需嚴格管制,不能無限制增加數量。
第334條
台灣地區各種類醫師、各種類藥師總數量也需嚴格管制,必須建立淘汰制度。
第335條
台灣地區各種類醫師每三年要考一次大學聯考,考科為英文、化學、生物,各單科排名與三科總分排名未在全體考生前一成的人淘汰,首次考試為2024年。
」
P.S.「20231016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