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說過官員、軍公教不可告人民,直接增加定讞規則,如下
「
129. 從2016/5/20至今有曾經任職過台灣政府「官員、廣義的公務員、軍公教」的人,若身分為「官員、廣義的公務員、軍公教」的人有人提告身分為人民的人,卻有給出刑事起訴、刑事判罪、民事判賠的人都直接天子定讞
」
P.S. 「20230810_天子定讞令」在以下兩個連結都能下載
1. https://www.dropbox.com/sh/uhsmwjotz5nncgz/AADyQ03eNa-_sebQhXYyvUOOa?dl=0
2. https://www.dropbox.com/sh/aura648lufsfcw4/AADqa3-M8eNT7eLMLqy72Y6Ba?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