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七年貪污、官商勾結、被賄賂、自肥、送錢的軍公教極多,直接增加定讞規則,如下
「
114. 從2016/5/20至今有曾經任職過台灣政府「官員、廣義的公務員、軍公教」的人,若有貪污、官商勾結、被賄賂、拿納稅錢「自肥自己、送給他國或他國人」,卻沒將自己所有資產捐給中華民國國庫的人都直接天子定讞
」
P.S. 「20230807_天子定讞令」在以下兩個連結都能下載
1. https://www.dropbox.com/sh/uhsmwjotz5nncgz/AADyQ03eNa-_sebQhXYyvUOOa?dl=0
2. https://www.dropbox.com/sh/aura648lufsfcw4/AADqa3-M8eNT7eLMLqy72Y6Ba?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