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28條,請重新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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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條
1. 皇宮位置為天子的住家,位在「新北市永和區民樂街七十一巷十號三樓」。
2. 想請問天子問題的人,必須提前寫電子郵件告知天子,獲得允許才能拜訪。
3. 天子的電子郵件為 gary_n1104@hotmail.com ,需寫中文信,不回外文信。
4. 天子離世後,遺體簡單火化處理,毋須敬拜,骨灰撒在皇宮附近的大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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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231013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