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26條,請重新下載!
「
第326條
變性人是比同性戀充滿更多「不正常心理狀態、心理完全變態與精神心智極端不正常」的一種特殊非人類,面對此種不正常特殊非人類的處理方式與面對方法,可與面對同性戀的處理方式與面對方法相同,同第181條、第198條、第199條、第235條、第242條,學術機構有必要深入研究此特殊非人類心態。
」
P.S.「20231013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