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204條至第206條,請重新下載!
「
第204條
台灣地區以國語、中文為台灣地區通行語言,不執行雙語教育,不強迫學習外語,如美語、英文,列為選修科目,國中以後有興趣的學生再自行選修學習。
第205條
日本政府排放核廢水毒害全世界人民,禁止日本「官員、廣義公務員、軍公教警消」來台灣地區,直至日本政府停止排放核廢水後三年才可解除來台禁令。
第206條
禁止日本所有水產食品、海產食品進口台灣地區,解除禁令條件同第205條。
」
P.S.「20230913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