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 星期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27條,請重新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27條,請重新下載!


第327條

1. 設御林軍,或可稱為天子親軍,直接聽令於人民皇帝,完全效忠人民皇帝。

2. 御林軍總人數為三百人,從天子軍中挑選敢勇於執法、執行抄家槍決的人。

3. 御林軍每人薪資為六萬五千元新台幣,享有基本薪資終身俸,需嚴格守法。

4. 執法對象為台灣地區違法犯罪與不守法的官員、廣義公務員、軍公教警消。

5. 若有官員、廣義公務員、軍公教警消犯罪經人民皇帝下令抄家槍決時,需立即逮捕違法犯罪的官員、廣義公務員、軍公教警消,並在三天內執法槍決。

6. 人民皇帝無下令時可自由活動,不受「天子定讞令」拘束,有終身豁免權。

7. 人民皇帝離世後,聽令於價值觀學系系主任與老師,完全效忠價值觀學系。


P.S.「20231013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