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9日 星期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10條與第311條,請重新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新增第310條與第311條,請重新下載!


第310條

台灣地區每年超徵的稅收,若台灣地區國庫仍有欠債未還清,七成比例金額還民、三成比例金額還債;若台灣地區國庫無欠債,將所有超徵金額全部還民。


第311條

台灣地區國庫若仍有欠債未還清,台灣「官員、廣義公務員、軍公教警消」更必須更潔身自愛,切忌好大喜功、大興土木,更要勤儉上進為國庫樽節施政。


P.S.「20231009_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憲法」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https://www.dropbox.com/scl/fo/90fclzb8gjz4v6vzsqpxi/h?rlkey=6wbf10y05pcd0v84j365o94p7&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