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貪官貪污手段層出不窮
尤其金錢外交極惡劣,懂嗎
所以又增加定讞規則,如下
「
55. 從2023/6/2始台灣政府「官員、廣義的公務員」,追溯這七年期間內,即從2016/6/2至今,有拿台灣人民超過1元台幣的納稅錢送錢給「外國人、外國政府」的人都直接天子定讞
」
總之,這些貪官都是貪污犯
所以都直接打入地獄,懂嗎
不准金錢外交給全世界知道
P.S. 「20230602_天子定讞令」在以下兩個連結都能下載
1. https://www.dropbox.com/sh/uhsmwjotz5nncgz/AADyQ03eNa-_sebQhXYyvUOOa?dl=0
2. https://www.dropbox.com/sh/aura648lufsfcw4/AADqa3-M8eNT7eLMLqy72Y6Ba?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