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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新聞,我要強調一個重點
不要為了少數廢物去修法,懂嗎
社會上已經有那麼多工作可以做
自己是同意老師徵選方法才去考
不滿意不要做去當勞工不就好了
想享受公務員福利,卻不肯守法
當法律是你家裡的家規嗎?懂嗎
總之,不滿意就辭職就好,懂嗎
沒人強迫你一定要當老師,懂嗎
不滿意就辭職當勞工就好,懂嗎
請台灣老師要守法給全世界知道
P.S. 這些老師是大學聯考前3%嗎
自己是不是很優秀,想不通嗎?
法律不是為少數廢物訂的,懂嗎
請官員守法不要一直違法,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