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金還給人民又是需要什麼法源依據?
這問題根本是笑話,懂嗎?根本拖延時間
官員貪污時,對國庫予取予求可以隨便拿
把錢還給人民卻要百般刁難,這真是笑話
不懂嗎?從人民身上拿錢,還錢很困難嗎
這就跟美國政府一樣,拿台灣人民錢容易
但要美國政府還錢給台灣,卻又推託刁難
這就是典型貪官心裡所有所思所想,懂嗎
總之,貪財的人拿人錢容易,吐錢卻極難
台灣官員是不是貪官?皆可看得一清二楚
總之,貪官不可能承認自己是貪官,懂嗎
所以說,要台灣貪官承認自己貪財極困難
但看他們的言行舉止全都離不開貪,懂嗎
這就是利慾薰心真相,貪官真面目,懂嗎
總之,不要碰錢才不會惹得一身腥,懂嗎
所以我不碰錢也是這個道理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