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 星期一

醫師醫德必須法律制約,有講到治療副作用,不鼓吹治療,發生醫療糾紛就是病人問題,懂嗎

我知道聰明的人都不喜歡說重複的話

以台灣用聯考招收醫師的方式來說明

台灣年輕醫師大多都是聰明人,懂嗎

但老的醫師,當年聯考都考得太簡單

所以老醫師不聰明,我反而覺得極笨

像柯文哲、陳時中這兩個醫師,懂嗎

所以說,聰明醫師不喜歡說重複的話

所以有些醫療糾紛來自於醫師的問題

不把有問題部分重複講給來求診的人

但有些醫師太貪財,會鼓吹進行治療

所以說,有這兩點特質醫師都有問題

所以我認為要選擇誰來分辨醫療糾紛

台灣醫師跟人民法官都不夠格,懂嗎

所以說,這還是要回到法律制約觀點

只要醫師有盡責講到治療前後副作用

並且絕對不鼓吹甚至不鼓勵進行治療

但執行完這兩點還堅持要治療的病人

發生醫療糾紛就是病人的問題,懂嗎

總之,執行說明的過程可以錄影存證

只要這兩點做到,人民法官即可判決

總之,沒做到這兩點就是醫師的問題

有做到仍堅持就是病人的問題,懂嗎

以這兩點去判斷就可公正判決,懂嗎

總之,醫師有醫德的責任要說明清楚

只要沒執行的都是醫師要負責,懂嗎

有執行還要治療就是病人負責,懂嗎

醫師醫德必須法律制約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