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時代的台灣人真的是極度垃圾
尤其房東賣房超級沒有良心,極度垃圾
所以說呢?天子在此做出一個重大決定
而且,11/4是我的生日,所以簡單說呢?
在11/4之前,房屋沒有照我規定的降價
所有賣房的屋主、房仲、建商、仲介公司
每個人都打入18層地獄、且永世不得超生
受刑千刀萬剮、萬箭穿心、天雷地火酷刑
總之,11/4前所有台灣的房屋降價,懂嗎
至於房屋定價標準如下:
1. 屋齡40年以上,不超過台幣10萬元
2. 屋齡30年以上,不超過台幣30萬元
3. 屋齡20年以上,不超過台幣100萬元
4. 屋齡10年以上,不超過台幣300萬元
5. 屋齡3年以上,不超過台幣600萬元
6. 屋齡在3年以內,不超過台幣1千萬元
且每人名下最多2房,超出就不能再買
這就是「人人有房住」的政策實現,懂嗎
我就說明利慾薰心惡人太多給全世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