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 星期三

政府收取巨大金額商業案件的分潤方法,應該要等到商業模式穩定獲利後再收取才正確,懂嗎

巨大金額的商業案件的政府分潤方法

不應該在還未成熟的階段就收取費用

應該要在商業模式已形成穩定獲利後

才跟廠商收取利潤才是較正確的方式

也就是說,以這個大巨蛋的案子來說

如果未來的營業利潤超過三億元以上

那台北市政府再來收取利潤會比較好

如果在商業模式都未穩定獲利就干涉

很容易會抑制商業獲利的發展,懂嗎

所以說,要等到未來再收利潤,懂嗎

我就簡單說明正確方向給大家參考囉


政府收取巨大金額商業案件的分潤方法,應該要等到商業模式穩定獲利後再收取才正確,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