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務員推卸責任的風氣非常興盛
這更是因為他們不會被開除,所以都很囂張
但是如同這個新聞報導2歲童的命危事件
推卸責任推卸到快要害死一條人命,真垃圾
所以呢?我希望台灣政府未來要建立
如果民眾有反映公務員服務態度不佳的事實時
這樣的公務機關以及公務員就要全部被裁撤掉
而根據我以往陳情的公開資料中,就可以看到
台灣最會推卸責任的單位有法務部跟NCC
所以說,這兩個單位是最先需要被裁撤的單位
而且這兩個單位完全對人民沒有任何實質幫助
根本就是拿納稅錢養的冗員單位,懂嗎
所以我希望台灣政府可以先裁撤掉法務部跟NCC
而至於如何開除公務員,就以民意檢舉為準
如果公務機關處理人被檢舉服務態度不佳三次
就把這個公務員開除掉,連帶懲處單位負責人
並希望藉由嚴厲懲罰來抑制公務員推卸責任的風氣
不然,納稅錢為何要養這些都不做事的公務員呢
如果在私人公司,這些人早就都被開除掉了,懂嗎
我就分享最佳整肅公務員風氣的方法給大家參考囉
希望台灣政府建立公務員淘汰機制,把會推卸責任的公務員都開除掉,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