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7(五)我寄出國賠請求書給高等法院與新北地方法院,至於國賠請求書該如何填寫,我也不藏私分享給大家參考,如下網址,皆請大家自行參閱:
https://www.dropbox.com/sh/1aol6vu1ags93kd/AACKYgX4nJFsLeigfsbOm6oMa?dl=0
而「盟蘇事件」所有重要的時間點分佈如下:
2018/12/05 被告公司違法解雇我
2019/04/19 第一審第一次開庭時間
2019/11/19 我方律師告知我,原本的男法官被換成女法官
2020/02/24 被告公司、法官、律師串謀勾結作偽證
2020/03/19 我已告知我方律師被告公司出庭作偽證的事實
2020/06/12 第一審法官仍是故意採用偽證說詞並宣判我敗訴
2020/06/18 我收到第一審判決書
2020/10/29 第二審第一次開庭時間
2021/01/06 我投訴至台北律師公會,對方律師慫恿被告公司作偽證的事實,皆有描述在第二審訴訟狀
2021/01/20 對被告公司提偽證罪的刑事告訴,也都有描述在第二審訴訟狀
2021/02/23 第二審法官仍是故意採用偽證說詞並宣判我敗訴
2021/03/04 我收到第二審判決書
2021/03/17 我對兩審級共四位法官提瀆職罪與偽造文書罪的刑事告訴,也同時對被告律師團隊提偽證罪的刑事告訴
2021/09/01 檢察官原本於2021/09/08傳訊我去說明,但我當時太忙,所以我跟檢察官取消傳喚說明,而後續地檢署又持續進行刑事偵查
2021/12/22 台北律師公會調查對方違法律師團隊,我親自出席
2022/01/07 我對高等法院與新北地方法院寄出國賠請求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