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表示,從事綁鐵工的魏姓男子因為男嬰哭鬧,2017年2月開始就拉扯、毆打甚至凹折對方四肢,導致男嬰右手臂肱骨骨折、右側大腿骨骨折、右側脛骨骨折、左側大腿骨骨折、左側徑骨骨折,5月9日又以相同方式口咬、拉扯、凹折男嬰,造成左後膝窩內側撕裂傷及左側近端徑骨閉鎖性骨折(含左側橈、尺骨骨折)、左手臂咬痕及全身多處瘀傷等。』
『魏姓男子面對檢警和醫護人員的詢問都推說不知情,「看不出來骨折、沒有人毆打。」陳姓母親甚至謊稱是一名叫作「彤彤」的友人照顧造成。但檢警多方追查,發現根本沒有「彤彤」這個人,事後才坦承說謊,調查更發現,2人都年僅20歲出頭,陳姓母親無業,平常一家人和魏姓男子的父母、哥哥及哥哥的女兒住在透天厝,但感情疏離,各住各的樓層,也沒有人幫忙送男嬰就醫。』
這家人的行為真是殘忍,平白無辜了一個嬰兒!既不疼惜他,又何必生他呢?
拗斷滿月兒四肢、嫩妻幫隱瞞 21歲父稱:每次動手後就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