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中華民族 - 中華民族宣言

文章抒寫於 04/10(二) AM10:00


以“ 人皇 ”名譽,重新定義“ 一國兩區 ”


“ 一國 ”即稱為“ 中華民國 ”

“ 兩區 ”分別稱為
“ 台灣民主自由文化區 ”“ 世界人民交流文化區 ”


將重新定義並逐步詮釋如下,


(一)“ 中華民族 ”的“ 民族精神 ”

將延續“ 孫文先生 ”提倡的“ 三民主義 ”,並以“ 精神價值學說 ”為主體,重新定義並完整詮釋“ 中華民族 ”的“ 民族精神 ”。

自古以來,“ 中華民族 ”皆為自然而然所凝聚形成的民族,其具有的天然向心力,更使得古老傳說的“ 天子 ”皆降臨在“ 中華民族 ”裡;因此於民族成長的歲月裡,在過去的百餘年前,皆不曾有“ 國 ”的概念,但所擁有的卻是其他民族所無法體會與感受的“ 精神價值 ”。

而從歷史的發展也可得知,“ 中華民族 ”曾由於外來民族的侵略,有可能是透過戰爭、文化、思想、價值觀的渲染,導致有滅族的危機;但幸而有之的,卻是“ 中華民族 ”的“ 子民 ”所擁有的強韌生命力,使得在歷經百餘年後,仍可展現其獨有的特色與精采,更進而透過更和平尊重的方向提升“ 中華民族 ”的存在精神,真的是非常值得喝采!

而所謂的“ 民族精神 ”,即自古於民間相傳的“ 三魂七魄 ”,皆已重新詮釋於“ 精神價值學說 ”裡;必須以“ 服務精神 ”為根本,盡情揮灑“ 分享精神 ”,將可組織與體會屬於自己內在心靈的“ 七魄 ”,即為“ 正向 ”、“ 讚賞 ”、“ 學習 ”、“ 堅持 ”、“ 樸實 ”、“ 激勵 ”與“ 模仿精神 ”,並重新定義名稱為“ 七大內省精神 ”;更可藉由“ 七大內省精神 ”進一步組織與深入體會屬於自己涵養層面的“ 三魂 ”,即為“ 教育 ”、“ 人文 ”與“ 創新精神 ”,再更進而讓自己更體會與充實屬於自己的心靈扎實感。


(二)“ 國 ”的概念,何謂“ 中華民國 ”

在歷史發展至今的百餘年期間, “ 國 ”的概念似乎深植民心,但卻無法從一般人民的口耳傳述中,了解“ 國 ”的意義為何,更為何須有“ 國 ” 的象徵?

一般可知,“ 國 ”的精神即代表保護人民,不外乎是保護其生命、人身自由與自身價值的存在象徵,若缺乏上述的重要意義,“ 國 ”的內涵便將只淪為傷害人民的精神價值,更會使得人民的生活,苦不堪言甚至於怨聲載道。

但自古以來,“ 中華民族 ”皆有“ 天子 ”轉世於民間,有可能為古代帝王、有可能為忠臣良將、也有可能為一般人民;其皆有具體表現的行為,進而提升整體人民的思想觀念,更進而持續更新當世的精神價值觀,也更加以持續傳遞永不止息的教育火焰。

然而,在歷經的這一百餘年期間,卻是自中華民族開始傳遞教育火焰以來,首次徹底完整澆熄流傳於兩千年之久的教育火焰,更使得精神價值觀更徹底的崩潰瓦解,若不是“ 中華民族 ”的人民外型皆已由人猿演進至今的人模人樣,不加以人格素養陶冶之,其與野獸有何分別?其澆熄教育火焰的罪又何能掩蓋?

但若論述於歷史演進,與上一世的“ 天子 ” “ 光緒皇帝 ”相關,若不是其貪玩外來文化的新奇與特殊,怎會導致八國聯軍之亂,進而為了保護天子的尊貴,而揮淚送走帝權時代,更讓“ 孫文先生 ”有機會創建“ 中華民國 ”,但仍是看到人民哀苦的這一百餘年,實在感到非常難過!

因此,這一世的“ 天子 ”感受於人民辛苦地求取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雖擁有皇帝的尊貴,卻願意將自己貶為人民,因而稱之為“ 人民皇帝 ”,只願這一世與人民相伴,不享榮華富貴,不受任何敬拜,只有一個完整的使命,便是全力負責重建與興盛中華文化的榮耀;若古代有“ 國 ” 的象徵,便是“ 中華帝國 ”,但卻只願這一世將“ 中華民國 ”永永遠遠傳遞於後代子子孫孫,即“ 天子 ”不再降臨,卻教授全體子民所謂的“ 天子榮耀 ” – “ 精神價值學說 ”。

十分感慨兩岸在這一百餘年期間,皆不願意承認由“ 孫文先生 ”所創建的“ 中華民國 ”,其“ 中華民族子孫 ”的不肖皆會明確記載於歷史當中。

期盼後代子子孫孫更能體會由“ 孔子 ”以來,歷代“ 天子 ”所永久傳遞與持續創新的教育火焰,更盼望能了解歷代“ 天子 ”傳遞教育火焰的辛勞,除了要更懂得飲水思源之外,希望未來更懂得尊重“ 中華民國 ”, “ 人皇 ”就會感到非常欣慰!


(三)“ 文化區 ” 的實際意義

有鑑於這一百餘年來,由外來文化引進的資產主義導致的全體台灣人民利慾薰心的現象,感到非常感慨與為難!

祖宗遺訓,千叮萬囑不可利慾薰心,但卻由指導人民知識的學術界、教育界導入此等價值觀並深植於人民心中,實在是罪不可赦,但由於波及人數眾多,在戒急用忍的用人時刻裡,只盼望能好好反省自己的貪婪之心,並將教育良知好好回饋於後代子子孫孫,因此便只定罪於歷史之中,並不再加以追究。

而應保護人民精神價值的台灣政府,也因教育導致形成的利慾薰心現象,而疏於關心人民的生活與安危,也實在是罪不可赦;但由於“ 人皇 ”提倡“ 人權治國 ”,並不希望有人民犯罪而只毫不自知的囚禁於監獄當中,因此,未來將希望改善監獄形象為道德觀教育訓練所進而提升與改善犯罪人民的人格素養,更可以保護更多人民的生活空間。

而強調“ 文化區 ”的涵義,是要後代子子孫孫牢牢謹記,能持續傳遞人格素養的是教育精神,但能持續傳遞人類生命力的是文化的永續經營,萬萬不可再次遺棄,非常重要!

(四)為何格外區分為兩區,並分別定義為“ 台灣民主自由文化區 ”與“ 世界人民交流文化區 ”

先以文化地域分類,分別為

“ 台灣民主自由文化區 ”為台灣本島與周圍島嶼合稱之
“ 世界人民交流文化區 ”為內地大陸與其餘世界所有領土合稱之

再以地方政府分類,分別為

“ 台灣區 ”由台灣最高領導人“ 總統 ”來組織與規劃台灣政府,“ 人皇 ”將完全干涉並加以修正與提拔領導

“ 世界區 ”由內地最高領導人“ 人民主席 ”來組織、區分與規劃世界政府與世界版圖,“ 人皇 ”將完全賦權、完全信賴並完全不加以過問。

主因於“ 人皇 ”生長於台灣,為道地的台灣人,對此份土地有額外的情感,因此,願終其一生陶冶居住於台灣地區的人民人格素養,並於台灣大學創立民主書院,並成立價值觀學系,加以維護與持續更新可為後世子孫參考並享用的精神價值觀,為降臨這一世最大的夢想。


(五)“ 中華民族 ”的“ 中華民國憲法 ”

盼望後代子孫重新詮釋“ 三民主義 ”,並經由“ 歷史演進 ”而進一步提升“ 民主精神 ”為“ 共享價值 ”、 “ 人權價值 ”與“ 自由價值 ”。

而“ 中華民國憲法 ”自始至終皆為“ 道德觀律法 ”,並由“ 精神價值學說 ”詮釋而得的“ 十二大精神價值 ”為其律法根本,並徹底保障所有人民的“ 人權價值 ”皆不可輕易侵犯,需特別謹記。

而現行台灣法治的根本,完全過度仰賴外來文化的渲染,而早已失去原創法律的精神價值,淪為權貴濫用的現象更層出不窮的發生,孳生許多擾民的事件,實在又是罪不可赦的重大事情,盼望後代子子孫孫皆能夠更加以了解法治的精神在於保護人民、而不是打擾人民!

期盼有更多有志之士投入修法的行列,或徹底重新編撰,與其汰舊換新許多不必要存在的法條,不如重新以“ 道德觀律法 ” 為根本,制定為後世可以遠遠流傳的法律精神,期莫大的功勞將會難以掩蓋,更將會是後代子子孫孫皆享有的莫大榮幸,真將非常期待!

天子 人民皇帝 於 2012.04.10 PM17:30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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